浙江省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期公布,今后将在家具买卖中推广使用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这个合同文本具有商品描述、说明书附随义务、交货验货及三包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核心条款。
家具买卖,有品种繁多,成交金额大,预先订货事后交货的特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以合同形式加以确定。由于以往家具买卖合同没有统一格式商家各自表述,存在着过于简单不够规范,往往容易产生消费纠纷。
为了避免发生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双方利益,宁波市工商局、消保委、家具商会经过历时2个多月的起草、公示、会审,于8月份制定完毕《宁波市家具买卖合同》。
据了解,新出台的《宁波市家具买卖合同》文本共10条,主要内容包括商品描述、说明书附随义务、交货验货及三包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核心条款,对家具交易各个环节按《合同法》要求进行明确,特别是对家具主要材料质量要求在合同上明示。《宁波市家具买卖合同》还对结算方式名称的使用进行规范,违约责任进行细化,对定做家具规制了要约。
《宁波市家具买卖合同》的出台,受到了家具商会会员单位的普遍欢迎。据悉,9月起,宁波市红光家私、大森家私、第六空间、德克德家、华康家私等5家知名家私市场已经开始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宁波市家具买卖合同》,其余会员单位将于年内完成使用准备工作。明年宁波市家具行业将全面实施《宁波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