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复读机,大力宣传是专利产品,而提高了售价,而消费者常常对知识产权没有意识,认为是专利产品就是好产品,其实检查后发现,该复读机只是外包装申请了专利,而内部功能等并没有变化。这种捆绑销售,打擦边球的“游戏”你注意到了吗?近日,绍兴市知识产权局在对商场的专利专项行动中发现,部分专利产品存在标识含混不清或没有专利号标识等现象,容易误导消费者。
在抽查的文具类、玩具类、小家电类的专利产品中,有一款电动塑胶玩具,在外包装壳上只写了“本产品已申请专利,仿冒必究”的字样。检查组认为,未写明什么专利也没有专利号,消费者无法识别是否真是专利产品,属于不规范标识,及时予以指出并做了撤柜处理。而另一款灭蚊灯的外包装壳上,标注着专利产品字样,以及一串专利号,但并未标明申请的是何种专利,也属不规范行为。
那么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该如何注意呢?绍兴市知识产权局的相关人员说,在购买标有专利产品的商品时,消费者应该关注几点,一是看有没有告知是什么专利,二是有没有专利号。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新的《专利法》规定,专利产品需在产品包装上告之所申请的专利产品是什么专利。目前《专利法》规定的是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共三种专利名称。当然消费者也要看清楚所购买的商品标明的是包装专利还是产品本身获得专利。此外消费者还应该注意下专利号。